项目概况
标段/包名称:******集团2026年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标段/包编号:FW******0548/01
项目性质:预算投资采购
报价方式:总价报价
项目类型:服务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所属行业分类:交通运输
评标时间:2026-04-17 13:38:11
公示开始时间:2026-04-17 17:38:29
公示结束时间:2026-04-20 18:38:00
附件:
备注信息:
公告内容:
******集团2026年审计服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的评审工作已于2026年4月17日完成,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成交候选人及其相关信息
| 第/标段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 供应商名称 | ******事务所 | ******事务所(普通合伙) |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竞标报价(元) | 232000 | 224000 | 217500 |
| 企业业绩 | 1. ******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2. 驿达公司 60 对服务区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3. 皖通公司原董事、总经理陶文胜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4. 驿达公司原董事长杨群山、原总经理王兴兵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5. 驿达公司原董事长王兴兵同志、总经理韩东光同志经责审计; 6. ******有限公司原董事长余立新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1.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金进行离任审计; 2. ******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汪德云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 3. ******有限公司吴祥同志2022年7月- 2025年3月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 4. 六安市金安区医学会法定代表人高平离任审计; 5. 滁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 6.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近三年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1. 2025 年度工业科技下属子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2. 中国烟草总公司广东省公司 2025 年佛山市局(公司)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3.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开展五项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以及一项油站经营管理专项审计; 4. ******有限公司 2024 年内部审计服务; 5. ******有限公司 2024 年审计项目技术服务框架结算单-******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郭晓斌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6. ******有限公司总经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7. ******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服务; 8. ******有限责任公司经济责任审计。 |
| 项目负责人 | 汪群亮 | 姚慧茹 | 贺建平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2. 驿达公司 60 对服务区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3. 皖通公司原董事、总经理陶文胜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4. 驿达公司原董事长杨群山、原总经理王兴兵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5. 驿达公司原董事长王兴兵同志、总经理韩东光同志经责审计。 | 1.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金进行离任审计; 2. ******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汪德云同志任职期间经 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 3. ******有限公司吴祥同志 2022 年 7 月- 2025 年3 月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 4. 六安市金安区医学会法定代表人高平离任审计。 | 1.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开展五项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以及一项油站经营管理专项审计; 2. ******有限公司 2024 年内部审计服务; 3. ******有限公司 2024 年审计项目技术服务框架结算单-******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郭晓斌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4. ******有限公司总经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5. ******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服务。 |
| 服务期 | 12个月 (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方根据要求提交服务成果为止。) | 12个月 (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方根据要求提交服务成果为止。) | 12个月 (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方根据要求提交服务成果为止。) |
| 质量目标 | 符合采购人规定 | 符合采购人规定 | 符合采购人规定 |
二、否决投标情况
******事务所执业证书,不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2.1项规定,资格评审不通过。
三、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庐州大道8号园区2层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51-6******
四、公示期
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20日
五、异议
******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详细内容有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比选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比选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特此公示。
******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7日
第1个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事务所
质量:
工期(交货期):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证书:
资格能力条件:
其他事项:
第2个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事务所(普通合伙)
质量:
工期(交货期):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证书:
资格能力条件:
其他事项:
第3个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质量:
工期(交货期):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证书:
资格能力条件:
其他事项:
温馨提示:
注意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提出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 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