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学院产教融合综合实训中心项目监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 目 编 号:SDGP************00122
进场交易编号:SJ-GC-******-01
2.2项目名称:******学院产教融合综合实训中心项目监理
2.3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泰安市泰山区天烛峰路281******学院内。
2.5工期要求:27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目标:合格,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及质量技术要求。
2.7招标范围:第一标段:1#共享加工中心、2#培训实训基地、8#体育军士实训中心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及保修的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审计的监理、服务工作。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
第二标段:5#旅游综合实训中心、6#综合实训中心、地下车库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及保修的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审计的监理、服务工作。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
第三标段:3#综合实训中心、4#综合实训中心、7#综合实训中心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及保修的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审计的监理、服务工作。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
备注:投标人可同时投报本项目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当同一单位同时在本项目两个及以上标段排名第一时,按照标段二、标段三、标段一的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
2.8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38.6万元,监理费费率0.83%;第二标段:122.9万元,监理费费率0.83%;第三标段:78.5万元,监理费费率0.83%。
2.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第二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第三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4.招标文件获取
4.1公告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下载地点:请到泰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8081/TPBidder根据交易平台编号领取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apply/ca-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 年6月10日09 时00分(北京时间)。
5.3递交方式:请到泰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8081/TPBidder我的项目菜单选择投标项目递交电子办投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约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化交易栏目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解密。
5.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7.2******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张雨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财富中心商务楼406室
E-mail:******
电话/传真:******
8.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 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雨; 联系方式:******。
8.2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局;联系电话:******。
9.其他补充事宜
9.1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了解相关政策。
9.2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和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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