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乌珠穆沁旗2024年道路水毁修复工程、农村牧区公路增设防雪网工程施工监理询比采购公告
西乌珠穆沁旗2024年道路水毁修复工程、农村牧区公路增设防雪网工程施工监理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西乌珠穆沁旗2024年道路水毁修复工程、农村牧区公路增设防雪网工程施工监理
1.2采购人:西乌珠穆沁旗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一)2024年道路水毁修复工程
(1)乌兰哈拉嘎苏木萨如拉图雅嘎查公铁立交桥头引道工程
路线平面设计维持现有桥头引道线形不变,为直线路段,路线长500米,除去桥梁长度和起终点接线长度,实际建设里程为407.5米。设计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7.0米,路面宽度为6.0米,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为公路-Ⅱ级,小桥涵与路基同宽。
(2)吉仁高勒镇水毁工程
吉仁至札格斯台土路水毁修复工程5.4公里;
变电站至巴彦乌拉土路水毁修复工程12.5公里;
吉仁高勒嘎查自然路水毁修复工程3.5公里。
(3)巴彦胡舒苏木水毁工程
舒图嘎查自然路水毁修复工程7.784公里;
呼日勒图嘎查自然路水毁修复工程0.5公里;
赛罕淖尔嘎查自然路水毁修复工程2.53公里;
布日敦嘎查自然路水毁修复工程1公里。
(4)浩勒图高勒镇水毁工程
阿拉坦敖包(X504)至哈布其拉段公路水毁修复工程6.1公里;
洪格尔敖包嘎查难行路段水毁修复工程5.38公里。
(5)巴彦花镇水毁工程
萨如拉宝拉格嘎查水毁工程2.4869公里;
阿拉坦兴安嘎查水毁工程5.0公里;
查干包古图嘎查水毁工程10.0公里;
哈日根台嘎查水毁工程13.0公里;
唐斯格嘎查水毁工程2.866公里;
巴彦胡博嘎查水毁工程8.852公里;
巴彦温都尔嘎查水毁工程7.902公里;
罕乌拉嘎查水毁工程2.87公里。
(二)农村牧区公路增设防雪网工程
X504新高勒至高日罕镇段公路防雪网工程16.55公里;
Y262柴达木至洪格尔段公路防雪网工程2.0公里;
C035蒙古汉城至巴拉嘎尔段公路防雪网工程2.0公里。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施工监理设置为一级监理机构,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采购范围情况见下表:
监理标段号 | 施工标段号 | 路线名称 | 所属行政区域 | 路线里程 (km) | 采购范围 |
ZJ | SG | 萨如拉图雅嘎查公铁立交桥头引道工程 | 乌兰哈拉嘎苏木 | 0.5 | 桥头引道工程 |
吉仁至札格斯台土路水毁修复工程5.4公里; 变电站至巴彦乌拉土路水毁修复工程12.5公里; 吉仁高勒嘎查自然路水毁修复工程3.5公里。 | 吉仁高勒镇 | 21.4 | 道路水毁修复工程 | ||
舒图嘎查自然路水毁修复工程7.784公里; 呼日勒图嘎查自然路水毁修复工程0.5公里; 赛罕淖尔嘎查自然路水毁修复工程2.53公里; 布日敦嘎查自然路水毁修复工程1公里。 | 巴彦胡舒苏木 | 11.814 | 道路水毁修复工程 | ||
阿拉坦敖包(X504)至哈布其拉段公路水毁修复工程6.1公里; 洪格尔敖包嘎查难行路段水毁修复工程5.38公里。 | 浩勒图高勒镇 | 11.48 | 道路水毁修复工程 | ||
萨如拉宝拉格嘎查水毁工程2.4869公里; 阿拉坦兴安嘎查水毁工程5.0公里; 查干包古图嘎查水毁工程10.0公里; 哈日根台嘎查水毁工程13.0公里; 唐斯格嘎查水毁工程2.866公里; 巴彦胡博嘎查水毁工程8.852公里; 巴彦温都尔嘎查水毁工程7.902公里; 罕乌拉嘎查水毁工程2.87公里。 | 巴彦花镇 | 52.98 | 道路水毁修复工程 | ||
X504新高勒至高日罕镇段公路防雪网工程16.55公里; Y262柴达木至洪格尔段公路防雪网工程2.0公里; C035蒙古汉城至巴拉嘎尔段公路防雪网工程2.0公里。 | —— | 20.55 | 增设防雪网工程 |
2.2服务期限:本项目计划工期为9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4月15日,计划交工日期:2025年7月15日。总监办监理服务期共456日历天,其中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
2.3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5安全目标:安全生产“零死亡”,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力争零事故。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且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业绩要求:本次采购不对供应商业绩设置最低要求考核内容;
(3)信誉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否则,相关采购均无效。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事业单位除外)
3.5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3月15日至2025年3月19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联系采购代理获取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元,售后不退。
4.3 供应商自领取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下午15时0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锡林浩特市滨河酒店15楼2号会议室(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察哈尔大街1号(世纪嘉园南门对面))。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西乌珠穆沁旗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
邮 编:026200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8号
邮 编:010051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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